问题 | 受贿罪判刑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受贿罪的宣告刑期的确立,主要依据于犯罪嫌疑人贪污所得的金额规模及其附随的额外加重或减轻主观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现行规定,倘若贪腐犯罪数额相对较大或呈现出其他较为严峻的客观形势,通常会被判定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短期监禁,并须附加支付相应数额的罚金作为刑罚之一;若贪腐数额已然达到惊人地步或伴有其他极端严重的情节,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施加罚金或实施财物收回作为刑罚的补充手段。贪腐数额足以揭示出严重性的程度,若再伴随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执行财物收回作为刑罚的补充手段。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诉之前能够主动坦白罪行、真心实意地表达悔过之意、积极地退还赃款,以期尽可能地避免或降低损害结果的发生,并且其所犯情节符合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法定条件。在此情形下,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犯罪嫌疑人的刑责,对其减轻处罚,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完全免除其刑罚。因此,受贿罪的刑期范围可以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短期监禁,延伸至死刑或无期徒刑不等,具体的判决结果最终会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及其涉及的所有因素来量刑定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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