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能构成行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详尽的法学论述,行贿罪认定的条件严谨地包含了行贿者出于谋取不当利益之目的向公职人员支付财产。然而,我们或会发现,仅仅凭借借据,并不足以直接证明行贿者确实是意图通过这种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所以说,仅凭借条并无法完全确立行贿罪。因此在实际案件中,必须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例如借据的详细条款、借款的缘由、资金的使用方向、双方的商业惯例以及借款的偿还状况等等,以此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最终确定是否构成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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