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送4瓶茅台是否构成受贿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他人赠送价值四瓶茅台酒之行为涉嫌受贿。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若可借助其职务之便,有求于他人而获取财产,或非法收受他人所赠礼物,以满足自身利益需求者,均构成受贿罪名。 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如若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私自收取各种形式的回扣及手续费,且其所获收益归个人所有的,同样会被认定为受贿行为,需负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