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应该如何理解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贿罪是指为了获取不正当的经济或政治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企业单位或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送出财务的行为,这是一种涉嫌触犯贪污贿赂罪的违法活动。
(2)除此之外,如果在与政府部门的业务往来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相当数额的财务,或者是在不合规的情况下,利用各种名目向国家公职人员收取回扣和手续费的行为,也会被视为行贿行为进行处理。 然而,在受到国家公职人员的勒索后被迫提供财务,但最终并未从中获利的情况则不认定是行贿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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