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明确指出:
对于涉嫌犯行贿罪的犯罪分子,应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同时罚金; 但凡由于行贿谋求不当利益,因而导致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受到重大损害的,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得并处罚金; 如果情节极其严重,或者给国家带来了特别重大的损失的,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乃至没收财产。 此外,倘若行贿者在被追究法律责任之前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可以得到从轻或者减轻惩罚的机会。 在此过程中,若评估认为犯罪行为较为轻微,且行贿对侦查调查重大案件起到关键作用,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那么可减轻甚至免除惩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同样有所规定: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回扣和手续费,一旦情节严重,将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同时对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将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同时罚金。 然而,如果因为行贿而获取的违法收益是由个人拥有的,便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也明确表示: 假如行贿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被视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中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金额达到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金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足五百万元,且同时满足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 (三)其他被认定为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了谋求不应有的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若由此产生经济损失达到了五百万元,必将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就此而言,《关于处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四条也做出了详细阐述: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具备下列任一种情况,便应认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金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且同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向三个及以上的人行贿;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 3.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公共生活,威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 (三)给直接经济损失带来的后果超过五百万元的; (四)其他被认定为特别严重的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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