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不办事构不构成受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受贿不办事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被判定犯有受贿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若利用职权之便向他人索要财务,或者无偿接受他人赠送的财务,且将其作为实现他人利益的工具,即构成受贿罪。然而,此处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仅指实际达成了某项利益交换,而是只要存在许诺或已开始实施相关交易所涉的部分利益输送行为,便可视为受贿行为的成立。因此,即便未能为行贿者提供实质性的帮助,但只要收取了对方的财物并作出了相应的承诺,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犯第一款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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