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主体有哪些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吞公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涵盖了国家工作人员群体,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以及由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事业单位委派至非国有独资公司、非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参股企业、社会团体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两种类型。除此之外,那些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公务职责的其他人员同样可能构成此类罪名的主体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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