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权侵占罪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济犯罪中的职务侵占罪,主要指的是国家公职人员通过利用其职位所赋予的职权便利,非法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违法行为。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之中,此种罪行通常称之为贪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若滥用职权,采取侵吞、盗窃、诈骗等手段,或利用其它方式,非法占有了公共财产,便会构成贪污罪。除此之外,倘若国家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求利益,同样会被认定为贪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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