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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还能当法人吗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法人乃法律实体之代表,而自然人仅得被选为公司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然而,对于曾遭受过刑事处分者而言,其是否能够担任法定代表人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然而,若涉及到贪污、行贿、侵吞财产、挪用公款等行为,或者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损害并被判有罪者,在其服满徒刑后的五年内,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且服刑期满后的五年内,均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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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4: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