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金额认定能否累加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屡次涉嫌贪污而未受到惩处者,应依累积贪污金额进行严厉追究法律责任。贪污罪行,即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向他人强行索要财务,或是以非法手段收取他人财物,从而为他人谋求不当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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