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是从什么时候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挪用公款罪的调查时效性,其计算方式是从该项罪行被认定成立之日开始着手。
所谓“调查时效”,是由刑事法规定的针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它就像一座桥梁连接着司法实践与刑法规则。 调查时效杠头就是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时间限制,这一点是以最高判定刑罚为依据来衡量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