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纳挪用公款,领导有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好家伙,要是你手下的员工私下里挪走了公司的钱财,那作为领导的你可是要负责的哦。
如果这位员工将这些公款用于个人事务,干些违法乱纪的勾当;或者以赚取利润为目的,将公款数目相对较多地转入自己私囊中; 又或者这人挪了大笔钱款,而且过了三个月都没能偿还回去的话,那么身为领导的你知晓此事而与该员工构成共同犯罪的,就要面临最低刑五年或有期徒刑,情况恶劣的,还可能被判监禁五年以上。 更加让人心惊胆战的是,对于那些拿着大额款项却打死也不愿偿还回来的员工,领导将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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