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司资金100万判几年刑法规定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许可擅自挪用单位货币资金人民币百万元者,涉及到法律意义上的“数额巨大”范畴,通常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
挪用资金罪这一犯罪类型主要针对的是受雇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从自身服务单位中借取的货币资金擅自挪作私用或是借贷予第三方。 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我们应该全面地考量各方面相关因素,例如挪用本意资金的实际用途、款项是否已经归还给原始服务单位、以及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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