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要点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主要强调行为人短暂且非恶意地将单位资金调配给个人使用或者出借予他人用途,其主要目的并非非法占有该笔资产。
相反,职务侵占罪所表现出来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作为直接目的,非法把所在单位的财产占为己有。 因此,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资金的合法使用权; 而职务侵占罪则是对财物所有权的直接侵害。 在法律裁量方面,相对于职务侵占罪而言,挪用资金罪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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