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挪用资金罪这一犯罪行为,其主要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行为人应当是将属于自己所在单位的资金非法转移到个人用途或者擅自借贷给他人使用,而且所涉及金额必须达到较大的标准。
其次,倘若行为人将上述资金挪用并未超过三个月期限并且所涉金额在较大范围内,那么这些资金则有可能被用来进行商业运营以获得利润,或者被用来从事违法行为。 举个例子,如果某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经授权,擅自将公司的五万元资金用于股票投资,且该行为已经持续了超过三个月而没有归还给公司,那么他/她便极有可能面临这一指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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