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不同地域范围内,对于“挪用资金罪数额特别巨大”之法律界限可能存在差异性。
通常而言,若个人或组织所挪用之资金价值达到数以百万计之规模,即可被视为具备“数额特别巨大”之特性,这将意味着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诉讼及相应的严厉惩罚。 然而,具体的数额标准仍需依据当地司法实践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明确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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