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经营罪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经营罪的定罪依据,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挪用的金额数目、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款项未能偿还的拖延时长等。
若行为人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将其借予他人,且涉及到的金额数量较大,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予以归还; 或者虽然尚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所涉金额数量较大,并且行为人将这些资金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从事非法活动,那么便有可能构成该罪名。 举例来说,倘若行为人将挪用的资金用于自身开设的公司以获取利润,且所涉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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