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员工职务侵占罪的常见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各类超市运营中,我们往往能观察到以下几种内控失效、员工职务侵占频发的现象:部分员工由于具备收银员职能,故而能够趁机非法挪用营业款项;
另外一些员工则利用其对货物管理的职权,故意夸大商品消耗量甚至实施偷盗活动,以此从中谋利; 还有一类情形就是部分员工与供应商相互勾结,进行不当接收回扣或者虚报采购价格等违规行为,这无疑给超市无疑带来了极大经济损失。 若超市员工枉顾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达到相应程度,他们将会面临被指控犯下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