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定挪用资金犯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资金擅自挪用到私人用途或出借给他人的行为。
该罪状的具体体现形式包括以下几种:首先是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 其次是虽然未达三个月,但是挪用款项数额较大并且这些款项被用于盈利性活动; 再者便是虽并未达到前述两个条件,然而挪用资金却被用于非法活动。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如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未经批准而私自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股票投资,而且这笔资金数额较大且已经超过三个月尚未归还,那么他很有可能会被指控犯下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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