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是否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投资方存在形成职务侵占犯罪的可能性。
职务侵占犯罪被定义为:公司董事、执行人员以及企业雇员在行使职务人员权利时,将他们所属的单位的资产不合法地据为己有,并且金额数量多达一定规模的反商业诚信行为。 若某个投资者在一家公司里面担任着管理职务,或者他能够利用自己对该公司的影响力和控制权,通过非法手段来侵吞公司的财产,而且这种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标准,那么这个投资者就有可能会触犯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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