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店员盗窃还是职务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店员实施的盗窃与职务侵占乃是性质迥异的两种犯罪行径,其界定的关键在于犯罪方式以及职务便利的运用程度。
若店员采用秘密手法进行盗窃行为,并且并非凭借其职务便利这一条件来获取财产的话,那么该行为往往被视为盗窃罪。 举例来说,店员可能在店铺无人值守之际,悄然将财物带走。 然而,职务侵占罪则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员工,通过行使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如店员借助其对货物管理及收银等职务之便,通过篡改账目记录、挪用货款等手段,占有单位财产的情况也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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