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挪用资金罪系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中的职务人员,基于特定身份因职务之便私自将其所在单位的资金挪用于自身用途或者借予他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逾期未偿还超过三个月,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涉案金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行为。
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明确规定,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的职务人员; 犯罪行为人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实施了挪用资金的行为; 涉案金额需达到一定标准并且逾期未偿还超过三个月,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涉案金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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