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桥资金侵占罪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法条——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倘若公司、企业或其他类似组织的员工,利用其所担任职务职权之便,擅自挪用所在单位专款用作私自使用及贷款予他方,且该行为涉及金额数量达到较大程度、持续时间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者,或者即使未超出此期限,但却造成了较大金额、实施了营利性活动或非法行动者,则可被认为触犯挪用资金罪。
对于涉及此种罪行的审判结果,将严格根据涉嫌挪用资金的具体数额以及行为的性质来决定。 若挪用资金的数额较大,且已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涉及金额较大并进行了营利性活动或非法行动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 而对于那些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涉及金额特别巨大者,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 然而,如果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之前,涉案人员能够主动将挪用的资金全数归还给原单位,那么他们将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在此过程中,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有可能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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