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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务侵占罪中的本单位财物指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明文规定,在职务侵占犯罪中所涵盖的“本单位财物”,特指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组织所拥有的全部财产。这些财产既可能为有形的动产,也可能为无形的不动产,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货币资金、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债券凭证、房地产、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等等。对于任何非法侵占此类财物的行为,若其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巨大乃至特别巨大的标准,则将面临相应程度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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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4: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