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私自挪用个人存款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银行或其工作人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挪用诸多用户的存款,那么这类行为的性质无疑属于挪用顾客资产的犯罪行为。
由于他们在主观上存在明显的挪用意图,并在客观层面实施了具体的挪用行为,并且所涉及的挪用金额颇具规模,已然构成了刑事犯罪——即挪用资金罪。 根据我国现行的刑法法规,该罪行将会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较之巨大,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若是数额极其庞大者,则可能被判罚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 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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