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将职务侵占打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通过利用其职责范围内的便利条件,未经合法授权地将本单位的财产擅自予以侵吞,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的犯罪行为。该罪名的构成要素包括:
1.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 2.在客观方面,犯罪嫌疑人必须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的行为,且涉案金额需达到法定的较大标准; 3.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同时还须满足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这两个条件; 4.在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必须存在故意侵占本单位财产的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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