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侵占罪立案数额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明确指出,在通常情况之下,如若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公安机关便有权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展开立案侦查:
第一,擅自将一万元至三万元或以上的单位资金挪作他用,并且在三个月期限届满之后尚未归还的情形; 第二,同样是将一万元至三万元或以上的单位资金擅自挪用,然而并未用于日常经营活动,而是用于追求盈利目的的行为; 第三,擅自将五千元至两万元或以上的单位资金挪为己有,并且用于实施非法活动的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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