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宅基地上的房产能否抵押贷款 |
分类 | 征地拆迁-宅基地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宅基地上的房产能否抵押贷款 宅基地上的房屋有合法产权,并且产权、使用权没有争议的,该房屋可以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子被抵押在先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事实上,房子被抵押在先其实还可以出卖,但出卖人需要尽到以下的义务: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房。 比如房子被抵押给银行的,那么出卖人要将房子给卖了的,即需要先通知银行那边,接着取得银行的同意才能卖。 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未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那么将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如果经通知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房子,抵押权人应当将转让所得到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2、出卖人要事先告知买受人房子已经做了抵押的事实,否则买受人后知后觉的话,将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不过,一旦出卖人清偿了抵押债务之后,那么将不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抵押人有合法产权,并且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的,该房屋一般可以抵押,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会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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