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17岁女性自愿关系实则14岁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时,无论女方的意愿如何,都必然会以强奸罪被定罪并接受处罚。
依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犯罪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尤其要注意的是,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更是要以强奸论,并且要从重进行处罚。 17岁与14岁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年龄差异,这个差异反映出未成年人在身心发展等方面的不成熟性。 法律之所以对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进行如此严格的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以及他们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必须明确的是,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被许可的,这是一条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 任何胆敢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必然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法律的威严就在于此,它时刻守护着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确保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能够免受不法侵害,拥有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 案情回顾: 17岁的小朱与14岁的小李发生了性关系。小朱声称小李是自愿的,但小李的家人知晓后报警。小朱被指控犯强奸罪。小朱觉得自己很冤枉,认为既然是双方自愿就不应被定强奸罪,双方对此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不论女方意愿如何都构成强奸罪。小朱与14岁的小李发生关系,已触犯此条法律。 2、小朱虽称小李自愿,但这不能成为其免责理由。法律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规定此情况以强奸论且应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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