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在法庭上还能谅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要明确指出,对于强奸犯罪行为,无法通过和解达成谅解。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强奸罪作为我国《刑法》所明文规定的八种重大犯罪类型之一,即使行为人积极向受害者进行赔偿并获得了对方的谅解,也不能因此而免于刑事处罚,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涉及到强奸罪的案件中,通常会对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存在刑法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当然,法律对此类案件还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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