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能协商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亲人遭受强奸指控之后,诉讼双方都有权利就可能涉及到的民事赔偿问题进行洽谈协商。
然而,关于刑事方面的内容,在经过警方立案调查后,必定会依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深入追究。 在此过程中,倘若被告对受害人实施强奸行为,被告是有权与受害人进行沟通协商以期获得对方的谅解。 尽管如此,即便获得受害人谅解,也无法撤销该案件,而仅仅能够作为对被告从轻量刑的考虑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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