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合理一点儿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的数额问题,通常是由各类因素综合决定的,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的整体生活水准等诸多方面。
一般的情况下,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而言,他们所支付的抚养费用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比例进行计算。 例如,假设父母其中一方的月收入为1万元人民币,那么他/她每个月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用大约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这样的金额相对比较合理。 然而,如果父母需要同时承担两个或更多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他们所支付的比例则可以适当地予以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个比例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支付的抚养费用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再按照上述的比例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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