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什么情况会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一旦被判定有罪,通常其行为特征包含以下要素:首先,侵犯者必须在违背妇女意志的前提下行事;
其次,为了达成其目的,通常会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或者凭借其他手段强制与女性进行性交活动; 最后,侵犯者的行为必须是直接针对受害人,而非被迫参与。 举例来说,若通过殴打、捆绑等暴力形式实施侵犯,或者趁妇女处于醉酒、熟睡等无法自行反抗或无力抵抗的状态对其实施侵犯,抑或是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受害人顺从其意,都可能构成强奸罪行。 总之,侵犯者必须违背受害人的真实意愿并采取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才符合强奸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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