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强奸罪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犯罪学界的共识,构成犯罪所需满足的基本要素包括:犯罪实施行为必须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特定自然人或团体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或过错; 因从事特定犯罪行为而对他人或社会造成直接损害或后果。 其中,以强奸罪为例,其法定要件包括了针对女性肉体的强制性侵犯以及同意强迫情况下的侵权行为。 在具体实践中,强奸罪的成立通常需要满足如下条件:首先,犯罪行为人需违背受害者的意愿,采用暴力、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其次,这种行为必须是在受害者无法自主表达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例如,犯罪行为人可能会采取殴打、威胁受害者生命安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来达到目的,或者利用受害者处于醉酒、昏迷等无法自我保护和反抗的状态,从而实现性侵。 值得强调的是,如果犯罪行为人与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那么将被视为强奸罪,并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