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法医鉴定必须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强奸罪这一严重犯罪指控,法院并不必然依赖法医学的鉴定来作出判决,然而,在许多情况下,法科学的鉴定工作能够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提供关键性的证据证明其真实性,。
尤其是针对性侵犯行为所导致的人身伤亡所进行的鉴定,以及对于性行为是否确实发生及相关细节的确认,都离不开法医学的专业技术支持。 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除了法医学的鉴定之外,其他类型的证据,例如受害者的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词、监控录像等等,同样可以作为综合判断的依据,以证实强奸罪的成立与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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