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是不告不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并非“不告不理”之类型案件。
事实上,强奸罪乃是极其严重之刑事犯罪,即便受害者未能主动发起诉讼,公安部门及其他司法机关亦应根据犯罪证据线索或相关举报信息而依法展开深入调查与侦破工作。 此类犯罪行为无疑严重伤害了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因此,司法机构肩负着捍卫社会公众秩序以及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必须积极主动地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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