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不成立怎么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强奸罪的定罪被依法撤销,这便意味着无法依循强奸罪名对涉案嫌疑人施予刑事判决。
在此种情境下,若还有可能涉及其他性质的犯罪行动,则需依赖于实际发生的行为及其所依据的相应法律条款来决定如何裁量刑罚。 例如,倘若因证据匮乏而导致强奸罪名无法成立,然而却发现存在诸如猥亵此类的违法行径,那么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条例:“对于猥亵他人者,或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者,应处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 如若猥亵对象为智力残疾人士、精神病患者、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应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 ”若经查证并无其他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那么便无需进行刑罚方面的惩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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