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不成立可以告猥亵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强奸罪名无法成立的话,确实有必要尝试通过猥亵罪来提起诉讼指控,然而此举仍需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精细化评估与判断。
有些情况下,犯罪者虽然其行为并未具备触发强奸罪的所有构成要素,但若其确实存在对他人实施猥亵的行为,例如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对他人进行猥亵,那么这种行为便有可能构成猥亵罪。 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全面审视和权衡行为的本质属性、采取的手段方式、情节严重程度以及对受害者所带来的深远影响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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