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中的暴力行为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强奸犯罪中,所谓的暴力行为通常是指实施者对受害人采取各种形式的身体强制手段,令受害人无法进行有效抵抗,或者因为恐惧而放弃抗拒,从而实现侵犯对方意愿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一非法目的。
对于暴力行为的判定,需要全方位地审视各种相关因素,其中涵盖但不仅限于行为的严重程度、施行手法、对受害人所造成的身体伤害程度,以及对受害人抗争意志的压制水平等各个层面。 例如,那些直接的人身攻击、强行捆绑、蒙住口鼻、勒紧颈部等显而易见带有强迫性质的行为; 又或是以暴力恐吓作为手段,使受害人因恐惧而失去反抗意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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