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给钱算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纯根据交付现金的行为本身并无法判定是否构成强奸犯罪。
强奸罪的本质在于是否违反了女性的个人意愿,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强制参与妇女进行性行为。 如果在性关系生效前,男性首先给予了款项,但是女性是出于自愿的目的并且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这个价格作为交换条件进而达成性行为协议,这种情况便存在着涉及到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可能性。 然而,若女性并非出于自愿,即使男性在性行为之前先行支付了款项,但仍然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使得女性无法反抗或不知反抗地进行性行为,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构成了强奸罪。 总的来说,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在于性行为的实施是否真正违背了女性的真实意愿,其决定因素并不在于先交付现金这一行为本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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