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强奸罪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构成强奸罪须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犯罪嫌疑人采用暴力方式、威胁动作或其他形式来维持对受害者的强制状态; 2.犯罪嫌疑人和被侵犯女性之间在身体上发生性接触和交合行为; 3.犯罪嫌疑人性行为的实施是建立在违背受害女性自身意愿的前提下。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若某人滥用暴力、威胁动作或其他手法对女性施加侵犯并强迫其进行身体交合,同时这种性行为又完全违反被害女子的主观意愿,则该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强奸罪行。 尤其注意的是,若行为人所涉犯的罪行涉及到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少女,无论涉案人员是否真的使用暴力、威胁动作或其他方法,均应被视为强奸罪行,而针对此类严重案件需予以从严惩戒。 此外,倘若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强奸行为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列举的六种情况中的任一项要求,那么其将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为死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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