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有没有诉讼期限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八十七条明文规定,对强奸罪的追诉时效时限,则要视其法定最高刑而定。
若强奸罪的法定最高刑在不满五年有期徒刑之间,那么此项罪名的追诉时效即为五年; 反之若是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之间,那么追求时效便为十年; 再者是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间,则它的追诉时效便是十五年; 倘若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宗案件的追诉时效便为二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超出了这个时效期限,除非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不然将不会再对此类犯案进行追诉。 因此,强奸罪确实存在诉讼时限,而且具体的时效时限会因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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