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强奸罪会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案件中并不涉及到强奸罪,那么将不必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详细条款。
反之,若存在其他类型的刑事犯罪行为,就应该以案发时的特定犯罪事实为依据并且参照相关的法规和法条来量刑和确定罪名。 例如,如果某些案件中有施加威胁行为却并未满足强奸罪的认定条件,那么它可能被归类于其他刑事罪行之中的强制猥亵罪,或者是侮辱罪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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