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属于涉黑涉恶类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从本质上来说并非属于涉黑涉恶类犯罪范畴之内,而是作为独立的犯罪类型存在。
而所谓的涉黑涉恶类犯罪,往往是具有组织性和暴力性的团伙作案,如涉及到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以及恶势力犯罪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对女性实施性侵犯的行为。 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 因此,尽管强奸罪也是一种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但其本身并不囊括在涉黑涉恶类犯罪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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