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判三年表现好能不能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明文规定,凡被判以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若能恪守法律规范、积极投入教育改造,并真正地表达了自身的悔过之意,或是具备一定的立功表现,都可申请减刑。
因此,强奸罪涉案者在狱中若能保持良好行为,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真实的悔过之情,或拥有一定程度的立功表现,是有望获得减刑的。 至于具体的减刑幅度及资格要求,需因应案犯的具体情况以及拘留场所的评估结果进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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