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亵是不是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对他人进行猥亵的行为并不等同于实施了强奸罪行。
实际上,猥亵罪和强奸罪乃属两种性质迥异的犯罪类别。 前者特指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是其它非法方式来对他人实施淫秽或侮辱性的侵犯; 后者则主要是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违法方式,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 按照这一法律条款所规定的具体内容,对于犯有猥亵罪的罪犯,其应受惩罚的程度通常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然而,对于那些实施强奸罪的罪犯,他们将面临的刑罚则可能是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开始,若情节特别恶劣者甚至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终身监禁乃至极刑——死刑。 所以说,猥亵行为并不能独立构成强奸罪,在法律层面上它们是完全不同的犯罪概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