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凭口供能定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强奸犯罪的构成要素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迫女性发生性关系。然而,仅依靠供述并不足以直接判定被告有罪,原因在于供词中往往存在虚假陈述,以及证人口供之间不一致的可能性。在缺乏其他相关证据,诸如实物证据、录像影像、目击者证言等进行相互验证的情况下,仅仅依赖其供述,尚且无法有效证实被告确曾实施过强奸行为。因此,仅凭口供是无法对强奸罪名予以确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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