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很多次刑期叠加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对强奸罪的量刑适用需依犯罪情节之严重程度逐级累加。若一名罪犯屡次触犯强奸罪行,按照该条款所述第二款及第四款规定,其将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因此,强奸罪的刑罚适用确实存在着累加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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