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要怎么才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强奸罪(Rape),是指犯罪人为达致与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强迫手段,侵犯被害女性意志自由,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犯罪行为。此种犯罪构成的关键点在于,犯罪分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被害女子的意志自由,以及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采用的强制手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被害女子的年龄亦应成为评估犯罪情节的重要因素之一。若被害女子未满十四周岁,则不论其是否自愿,均可视为强奸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