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能不能公开审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理强奸犯罪时,为了保障被害人的个人隐私及人格尊严,此类案件往往不会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第一审案件的审判,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则不应公开审理;若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案件,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且得到批准后,也可选择不公开审理。”因此,强奸案作为涉及个人隐私的典型案例,通常会遵循不公开审理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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